川财证券连收3张罚单,从副总裁到投资经理均受罚
12月9日,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751422)收到三张罚单,川财证券副总裁吴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健和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赵彤均受到处罚,内容均涉及债券交易业务和经营管理问题。
债券交易业务出问题
三位负责人被处罚
四川证监局表示,川财证券在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债券交易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混乱,债券交易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
二是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
三是交易对手和交易债券管理不到位,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健和投资经理赵彤对第一、二条违规行为负责,副总裁吴琼对以上违规行为均负责。
多次受罚
合规管理屡出问题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不是川财证券第一次被罚了。
2019年09月16日,四川证监局对公司总裁助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王海阳出具警示函,且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整改。指出川财证券在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均存在违规现象。
披露报告显示,川财证券未能取得个别资管产品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等信息;“16国购债”的资管产品投资与转让属关联交易却并未按规定向委托人进行披露;未做好利益冲突审查;不同资管产品多次发生同向交易却并未向四川证监局报告等。
另外,《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要求,“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不得超过该证券总规模的20%”,而川财证券却在排查发现“16国购债”存在违约风险后,仍于2018年10月16日至11月22日,通过自有资金通过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持有“16国购债”,并占其发行规模的40%。
四川证监局表示,以上这些暴露了川财证券背后合规管理缺失、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由于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不到位,专业能力不足,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尚未有效嵌入业务线。因此需要对川财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然而,没过多久,川财证券又于同年11月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公告称川财证券作为颐和地产2017年两只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未尽到相关披露义务。
尽管据川财证券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内部控制整体上有效,控制机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负责流动性风险的固定收益部也将“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运行正常且高于监管标准”。
今年10月,川财证券在公开招聘总经理时,将“组织公司干部员工实现合规稳健经营”写进了招聘要求。
红星新闻记者 袁野 实习记者 谢雨桐
编辑 邓凌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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